可梦中有谁拉扯我的头发,还有我的眉毛,头发和眉毛是我的命根子呀,谁都别想动一下的。我睁开眼,借着窗帘渗进的光,看到一个黑乎乎的东西,我知道,是她。她不停地摆动着,我拔下一个耳塞才知道她在咯咯笑,接着哼出一句大街上最流行的歌词,打道回府了。任凭我一夜无眠。
第三天,我不知道还要怎么准备才好,我翻出多年不用的眼罩、睡帽,还把手套也放在床头。她却提前下手了,我还在喝咖啡的时候,她就走过来,拿着一枚钉子砸扁后做成的小茶匙,在我的咖啡杯上敲打着,还使劲吸着鼻子,在分享我的咖啡香。我用自己的小勺给她的小茶匙上滴了几滴咖啡,她极不文雅地哧溜一声就喝进了嘴里,还咕咚地咽下去,声音真大。她没来得及细品,却说了句:滴滴香浓,意犹未尽。
我“噗哧——”又乐了,还差点让喷出的咖啡淹没了她。我陪她聊了一个下午,无非是些时尚信息和化妆品之类的广告,还有就是我告诉她如何在吃东西包括喝咖啡时要斯文优雅,举止得当等等。等我发现天已经黑了,我一下午都没打开电脑写作时,她狡黠地笑着和我道别:“谢谢你的咖啡,很纯正的味道。”我才明白又上了她的当,牙开始痒起来。
第四天,我还没醒,就听到电脑键盘在响动。莫不是有鬼?我悄声地走过去,看到她正低头在电脑前忙碌着,爪子在键盘上飞快地跳动,噼啪作响,如同专业打字员。我知道她不会打字的,果然,她在对我写好的文章做手脚,胡乱插入一些符号和字母,把所有的内容都打乱了。该死,这是我费了半个月才写成的小说呀,光是搜集相关资料就让我忙活了大半年呢。
我毫不客气地挪开她,确切地说是拎起她,甩到地上。我赶紧撤消,可撤消步骤是有限的,我手忙脚乱地挨个删除她键入的内容,直到中午才松口气。我记起自己的肚子还空着,赶快关机准备吃的。见鬼,我才想起本来只要不保存对原文件的改动就好,就还是我原来的文件呀。我一下子瘫坐在椅子上,为自己整个上午悼念。回头看看,地板的她还没走,只冲我笑了一下,好像有些嘲弄,又像是有点凄惨。我作势还要打她,她才一缩身,溜进了洞口。临了,她又伸出头来看看我,我认为那是对我,对人类的嘲笑,就冲过去要用脚踩她,她却把头缩进去了。
第五天,我发誓要好好款待她,即使什么都不干我也要和她周旋到底。但整整一天,她也没有出来。夜里,我睡得特别好,没有受到干扰。
第六天,她没来。
第七天……
第八天……
都没有她的影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