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第十章:治国平天下
所谓平天下在治其国者:上老老,而民兴孝;上长长,而民兴弟;上恤孤,而民不倍。是以君子有榘之道也。
所恶於上,毋以使下。所恶於下,毋以事上。所恶於前,毋以先後。所恶於後,毋以从前。所恶於右,毋以交於左。所恶於左,毋以交於右。此之谓榘之道。
诗云:“乐只君子,民之父母。”民之所好好之;民之所恶恶之。此之谓民之父母。
诗云:“节彼南山,维石岩岩。赫赫师尹,民具尔瞻。”有国者不可以不慎。辟则为天下矣。
诗云,“殷之未丧师,克配上帝。仪监於殷,峻命不易。”道得众,则得国;失众,则失国。
是故君子先慎乎德。有德,此有人;有人,此有土;有土,此有财;有财,此有用。
德者本也。财者末也。
外本内末,争民施夺。
是故财聚,则民散。财散,则民聚。
是故言悖而出者亦悖而入;货悖而入者亦悖而出。
康诰曰,“惟命不於常。”道善则得之,不善则失之矣。
楚书曰,“楚国无以为宝;惟善以为宝。”
舅犯曰,“亡人,无以为宝;仁亲以为宝。”
秦誓曰,“若有一个臣,断断兮,无他技,其心休休焉,其如有容焉,人之有技,若己有之,人之彦圣,其心好之,不啻若自其口出,能容之:以能保我子孙黎民,尚亦有利哉。人之有技,疾以恶之,人之彦圣而违之,俾不通,不能容:以不能保我子孙黎民,亦曰殆哉。
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此谓唯仁人,为能爱人,能恶人。
见贤而不能举,举而不能先,命也。见不善而不能退,退而不能远,过也。
好人之所恶,恶人之所好:是谓拂人之性。必逮夫身。
是故君子,有大道必忠信以得之;骄泰以失之。
生财有大道,生之者众,食之者寡。为之者疾,用之者舒。则财恒足矣。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孟献子曰,“畜马乘,不察於鸡豚。伐冰之家不畜牛羊。百乘之家不畜聚敛之臣,与其有聚敛之臣。宁有盗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长国家而务财用者,必自小人矣,彼为善之。小人之使为国家,害并至,虽有善者,亦无如之何矣。此谓国不以利为利,以义为利也。
右传之十章,释治国平天下。
凡传十章:前四章统论纲领指趣;後六章细论条目工夫。其第五章乃明善之要。第六章乃诚身之本,在初学;尤为当务之急。读者不可以其近而忽之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