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被别的孩子打了,要不要还手?该不该还手?”
这是一个一直有争议的问题。
小孩子打架,这本来是常有的事。过去,做父母的对这类事并不大关心。偶尔被别的孩子打了几下,认为不必过于叫真儿。
现在可不同以往了,这事可成了年轻父母们特别关注的一个“重大的原则问题”。说要是总被人打,不敢还击,孩子的性格会变得怯懦,将来不能适应社会的竞争。于是,便鼓动孩子与打人的孩子“针锋相对,毫不忍让”,要打回去,不能手软!
现在的父母之所以如此关注,一定是有原因的。对产生这种教育观念的原因要做一个分析,原因找到了,就找到了解决问题的思路。
我想,大约有这么几个原因。
一、“物以稀为贵”孩子少,就更珍贵
现在的孩子,在家长眼里都视为珍宝,“顶在头上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孩子就是有错也舍不得打骂,孩子养得太娇。
有时候,家长气急了,打几下也不心疼;要是别人,不用说打,就是动一个手指头,甚至说一句都不行。就像古代《小儿语》中所说的:“自打一下偏疼,人说一句偏怨;口噙一个娇儿,断送坏了干看。”
过去,人们孩子比较多,生活拮据,家长不得不起早贪黑披星戴月,成天忙于解决一家大小衣食住行、吃喝穿戴等生计问题,没有闲工夫、也没有那个闲心,根本顾不上孩子让人打了几下,是还手还是不还手这类鸡毛蒜皮的小事。
现在孩子少,条件也好了,用不着为孩子们的衣食住行、吃喝穿戴问题操心奔波了,有了闲工夫,也有了闲心,从早到晚,心无旁骛,两只眼睛直勾勾地盯着这“独一无二”、“绝无仅有”的宝贝疙瘩。于是,就把这种小小不言的事无限“放大”,看成是“天大”的事了。
其实,小孩子之间发生摩擦、冲突,今天你的孩子被比他大一点儿的孩子打了几下,没准儿明天你的孩子也有可能打了比他小的孩子几下。这种事,谁也不敢“打保票”。
其实,小孩子之间的冲突,就像是足球比赛场上足球运动员的“合理冲撞”,只要不是“恶意”,是足球“比赛规则”允许的,没什么值得大惊小怪的。小孩子本来就是在“摸爬滚打”中长大的,你推我一下,我搡你一下,没什么了不起的。
有一个孩子在玩滑梯的时候被别的孩子推到旁边,妈妈看在眼里觉得孩子吃了天大的亏,心里很不是滋味,虽没当中发作,回家后就劈头盖脑地训斥孩子窝囊;第二天,她的孩子在玩滑梯的时候,把一个比他小的孩子推倒在地上,妈妈只好赶紧跟人家赔礼道歉。这是人们司空见惯的情景。
我想,小孩子之间的事,别看得过重。在这事儿上,过于“斤斤计较”,会让人笑话你小肚鸡肠,护犊子,没有度量,被人看不起。
二、认为孩子打架如何对待和处理,这可是关系到孩子将来能不能“适应竞争社会”的“大是大非”问题
认为总是忍让,会磨灭孩子的竞争意识,消磨孩子的竞争能力。主张一点儿也不能忍让,一定要“针锋相对”,要“以眼还眼,以牙还牙”,就是不能吃亏。
有的家长还给孩子制订了“人不犯我,我不犯人;人若犯我,我必犯人”的“大政方针”。
说心里话,我是不大赞成这种“战略方针”的。这种态度有点儿偏激。
市场经济社会的竞争是激烈的,残酷的,“市场是不同情弱者”,不具备竞争意识和能力,就不能生存。
但是,必须明白,有竞争意识和竞争能力,要在竞争中取胜,不是靠“单枪匹马”去玩命,还要靠合作。而合作者之间,也不可能没有任何的利益矛盾或冲突。即或有矛盾、冲突,如果有共同追求的利益的话,也还是首先要合作的,做到“求同存异,共谋发展”。如果毫不退让,连“一点儿亏也不能吃”,那就不可能有合作者,必然成为“孤家寡人”,竞争也就很难取胜。
在有的时候,为了根本的长远的利益,必须在非原则问题上“忍耐”。常言说:“小不忍则乱大谋”。小事上不忍让就会坏了大事。要知道,“忍让”不是软弱的同义词。孩子小时候有过这种忍让的体验,这不见得是坏事。
市场经济社会的竞争,并不是有些人所想象的那样是靠拳头,靠耍胳膊根,靠玩命。“一介武夫”、“亡命之徒”在市场经济社会竞争中并不具有优势,还很可能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市场经济社会的知识经济社会,也可以说是“高文化社会”。社会的竞争从根本上说是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的竞争。对个人来说,就是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素养的竞争,而不是“武夫”的竞技。不在孩子文化知识、科学技术素养上下功夫,在被打“要不要还手”的问题斤斤计较,这是“舍本逐末”。
说孩子被打了不还手会影响孩子的竞争意识和能力,是夸大其词、言过其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