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曰:“君子矜而不争,群而不党。”(《论语·卫灵公》)
这一章大旨与上一章同。只是用一个“矜”字更点明君子自有他人格上的独立尊严,所谓周,并不是做一个八面玲珑、不问是非的烂好人。因为那样不问是非,随意委屈正义去讨好别人,只是乡愿而不是周。周是君子仁心爱意的流注,而君子爱人以德不是爱人以姑息,所以这爱顾同情中是包含着是非的明辨与道德的庄严的;对明明非义的事,君子是一定会庄容正色,不苟且认可的。但这种严峻,又不是小人的党同伐异可比;因为党同伐异,仍是不问是非的。不问是非才有所谓争;君子则只是维持正义而已,而维持正义则仍是为了爱人而已,所以虽严峻而仍不会构成对他人的争斗与侵害也。
子曰:“君子和而不同,小人同而不和。”(《论语·子路》)
这一章大旨仍与前两章同。“和”就相当于“周”,“同”就相当于“比”。不过“和”这个字,更能明确地表示出君子与友朋相交时,其人际关系的理性特色。原来“同”就是直接地、全面地、不问彼此差异地加以认同,这其实是一种对群体的卖身投靠,也是一种人格不独立,内心极虚歉的表现。“和”则是在尊重彼此的差异、承认彼此的人格独立的前提下,对彼此大方向的认同。就如同两件乐器合奏同一首乐曲,虽然有大体的认同(同一首乐曲),却仍不失各自的个性(各有不同的音色),这才叫做和。
至于君子彼此所认同的大体是什么呢?无非就是人文理想、人格尊严、人道之爱,而总之就是一个“仁”字。“君子和而不同”者,就是说君子们会在这个大前提下,各守其分,各尽其能,共同为促进这人文理想的实现而努力的意思。小人则不知这一份理想,当然便只能结党为共同的利益合作,而无所谓心光相照、理想相和之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