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期以来,在我国民间,尤其是农村广大地区,关于胎儿的性别和孕期一直有许多的说法。这些说法家喻户晓,不少人还真信。那么,这些说法是否真的有医学上的依据呢?其实不然。
“酸儿辣女”可谓是源远流长的说法。为此,一些生怕“绝后”的家庭,如果妻子、儿媳孕后喜酸,便十分欣喜。若喜辣,则对孕妇另眼相待,甚至强迫其做人工流产,以盼下次怀孕喜酸生男。其实,从医学的角度上讲,孕妇出现食欲和味觉方面的变化,如食欲下降、对气味敏感、嗜酸或嗜辣,甚至想吃一些平时并不喜欢吃的食物等,都属于正常的妊娠生理反应。这是由于孕妇的内分泌活动较平时有所改变,新陈代谢活动也随之发生变化,继而对消化系统产生了影响所致。这与胎儿的性别根本沾不上边。
孕妇的口味还会受到不同地域及不同家庭饮食习惯的影响。比如南甜北咸、川辣西酸等,这均与各地孕妇所生的新生儿的性别比率并没有显著的差异。由此也可以看出,仅从孕妇口味的变化来判断胎儿的性别是绝对站不住脚的。
此外,“七活八不活”也是民间广泛流传着的一种说法。意思是认为怀孕一旦早产,7个月分娩的早产新生儿能活,而8个月的早产新生儿反而不易活。其实稍微有一点医学知识的人都应该能够看出这种说法是不对的。人体的发育是从精卵结合开始的,随着时间的推移,胚胎逐渐发育成熟。先从单细胞分裂成多细胞,2个月时才初具人形。之后,各组织器官会进一步发育,功能也随之进一步健全。至怀孕7个月时,胎儿的肺脏便具备了基本的呼吸功能,这也是新生儿能否存活的基本条件。因此,我们说7个月以前出生的新生儿不易存活,主要是因为呼吸功能不完善。而怀孕7个月以后的胎儿,由于其肺脏已基本发育健全,其他器官也基本成熟,已经具备了生存的基本能力。故比7个月以前出生的胎儿发育得更好、更成熟,因而应该是更好成活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