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而,一旦饮食和运动无法控制血糖,则应及时采取药物治疗方案。杨慧霞教授指出,我国妊娠期糖尿病治疗规范要求饮食运动控制3-5天后仍然不能将血糖控制达标,就要起始胰岛素治疗。但许多患者顾虑到胎儿而不敢用药。其实,由于胰岛素是大分子物质,并不会通过胎盘对胎儿造成影响,是比较安全的治疗选择,如目前临床应用比较多的诺和锐(门冬胰岛素),起效快且作用持续时间较短,能提供更稳定的血糖控制,降低低血糖发生风险。
新生儿糖尿病发病率超7倍
胎儿早期发育的宫内环境是日后慢病的触发因素,不利的宫内环境可增加成人慢性病的发病率。
妊娠期发生糖尿病或肥胖的孕妇,其所生婴儿发生糖尿病或肥胖的几率增加,所生女儿在成年后妊娠时也会有极大可能发生妊娠期糖尿病或肥胖,如此一代一代形成恶性循环。妊娠期糖尿病患者产后2型糖尿病的发病风险较普通人群高7倍以上,子代将来发生肥胖、糖尿病等代谢综合征的风险也增加。
高龄、肥胖或是诱发因素
妊娠期糖尿病的高危因素包括:
1、身体肥胖或超重,怀孕前体重指数在26以上(体重指数=体重公斤数/身高厘米的平方)。
2、年龄在33岁以上,尤其是35岁以上的高龄孕妇。
3、有糖尿病家族史,尤其是一级亲属(包括父母和兄弟姐妹)中有糖尿病患者。
4、孕期的尿常规检查经常出现空腹尿糖阳性。
5、孕期反复患外阴阴道念珠菌病。
6、曾出现过不明原因的反复自然流产、胎儿宫内死亡、胎儿畸形等情况。
7、曾分娩体重大于4公斤的胎儿。
8、曾患过妊娠期糖尿病。
9、怀孕过程中发现胎儿比实际孕周偏大或者出现羊水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