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学第一医院生殖与遗传医疗中心教授徐阳则认为,男胎和女胎在母体中所分泌的激素差别极其细微,加上母体自身激素的干扰,要想仅通过尿液中的激素水平不同来区分胎儿性别,没有充分的循证医学的支持。
随意鉴定胎儿性别违法
“目前来说,各大医院也只允许患有家族性遗传病史的孕妇通过腹腔穿刺羊水等进行胎儿性别检查,来及早了解腹中胎儿的健康情况。”北京大学医学部医学伦理教研室教授李本富透露,但是对于健康的孕妇而言,在受到家庭、世俗观念的影响下,提早知道腹内胎儿的性别也并不是“好事”。有些年轻人利用这种产品,来主动选择孩子的性别,从而做出“打胎”等对女性健康不利的举动,也会给中国的男女性别比例失调带来更沉重的负担。
山东大学医学伦理学研究所副所长曹永福认为,不论真假,它的出现都违反了我国相关法律,我国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妇幼保健法以及各省市制定的计生条例都规定“严禁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别”。除此以外,即便从纯医学伦理的角度,“验胎灵”也是不能容忍的,人类繁衍应遵循自然法则,假使人为干预,势必会改变出生人口性别比例,对下一代的性别选择是“过了界的干预”,将会引起灾难性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