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宗罪:杜绝冒险
孩子要下河游泳,成人不是教会他怎样在水中保护自己,而是简单地拒绝——理由当然是危险。孩子要登高也不被允许,当然也是由于安全的原因。
孩子都十多岁了,还不敢一个人到
门口去买东西,因为大街上是危险的。不会自己削苹果,因为刀子是危险的。二十岁的孩子还不会开火做饭,因为煤气是危险的。
是啊!现在的社会有些乱,出门有危险,在家也不安全。但就这样一直抱着,他们又如何能长大呢?一点点危险都不能经历的孩子肯定是平庸的。危险处处存在,躲是不能解决问题的,关键是要教会孩子识别危险,处理危机。
第五宗罪:不遵守法规功德
孩子自己过马路很少会去闯红灯。孩子骑车也会规规矩矩地在自行车道里行驶。孩子在幼儿园的时候就背“红灯停,绿灯行”的口诀。可是当他们跟父母一起上街的时候,总是被大人拉扯着不走人行横道,不走地下通道,也不走人行天桥,而是翻栏杆、横穿马路。大人的借口是我忙,赶时间。殊不知这一刀让孩子体会到:规则是可以不遵守的,自己的利益大于规则的严肃性。很多人开车时带着孩子,脑子里没有交通规则,眼睛里没有交通标志,在街上横冲直撞,非得看到警察叔叔才收敛一些。这就教会了孩子:人治大于法制。在法规的执行者看不见的情况下,可以为了自己的利益而肆意践踏法规。
第六宗罪:以善小而不为 以恶小而为之
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我们不愿意带着孩子去为灾区捐献衣物,因为我们交过税了,那是政府的事。我们不给街角的乞丐一点施舍,因为他们肮脏。
当孩子想给交不起学费又体弱多病的同学捐款时,你问,是不是学校规定必须这样做的?还会问,规定最少捐多少?你在一点一点砍去孩子善良的本性。买东西时别人多找了钱,你拖着孩子快速离开。同事得罪了你,你指使孩子偷偷拔掉他自行车的气门芯。家里做饭少几棵大葱,你不去找邻居借,而是叫孩子到走廊去“拿”几根。你又一点点地在孩子身上播种着恶行的种子。
第七宗罪:不热爱大自然
在公园游玩时你带着孩子去攀枝摘花。离开的时候,孩子要带走垃圾,你说不用管,有清洁工干。为了让孩子高兴,违反规定向笼中的猴子投喂食物。喝完饮料,你随手扔瓶子,抽完烟,随地扔烟头。孩子的天性是热爱自然、喜欢动物的。我们却当着孩子的面杀掉了他喜欢的鱼,杀掉了他喜欢的鸡鸭。让伤心的孩子再也不愿意吃这些动物了。
我们在劝说孩子的时候用的是“万物为我所用”的逻辑。告诉孩子的是为了人类自己的生存,可以戕害一切生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