搞活经济就得遵循市场竞争机制,这是毋庸置疑的。有些家长,为了提高孩子的学习和做家务的积极性,也依葫芦画瓢地引进经济杠杆法则,按质论价。这种做法能行吗?不!
咨询者是位近不惑之年的妇女,说她的儿子与邻居的儿子同龄。论机灵,邻居儿子不如她的儿子,在幼儿园和小学低年级时,学习成绩都是她的儿子领先;现在,邻居儿子“旧貌换新颜”了,学习成绩一下子赶上来,也肯干家务。经过一番了解,原来邻居采纳了孩子在南方经商的舅舅的建议,把市场机制引进家庭,运用经济杠杆调动孩子学习、做家务的积极性。做一次家务给5元,考试成绩达95分给5元,95分以上多1分增2元,满分30元……她看人家“立竿见影”,决定效法,可是她的先生不同意……
她一边说,一边暗地里把手伸进坤包,拨弄着什么。显然是在“偷”录音,想借心理咨询师的话回去说服她的先生,也把市场机制引进家庭,用经济杠杆调动儿子学习和干家务的积极性。
心理咨询师洞悉咨询者的意图,一针见血地指出:“经济杠杆”貌似“奖励”,实则是“行贿”。对孩子行贿,可以取得一时效果;长久下去,则贻害无穷,其危害将是灾难性的。
美国斯坦福大学教育学博士福特,通过大量的研究,指出:“从短期来看,‘贿赂’能够使孩子产生高度的积极性。但从长远来看,这种手段可能产生不利影响。当一个小孩受到多次‘贿赂’后,他们会变得依赖‘贿赂’,甚至做点普通的事也是如此。”
然而,现实生活中,有些家长却热衷于对孩子进行“贿赂”。比如,与孩子玩扑克,摸牌时,或有意让孩子摸到大牌,或对孩子选大牌摸的行为睁一只眼睛闭一只眼睛;打牌时,对孩子偷看别人的牌的行为听之任之。甚至自己故意打错牌,让孩子赢,以换得孩子一时欢心。诸如此类的行为,有心理学家气愤地指责是“对孩子心灵的腐蚀”,孩子长大后投机取巧,在考试时作弊,与这种教育方式有一定关系。
孩子是家庭的一员,帮助父母做家务是孩子的义务,也是责任;孩子的社会任务是学习,好好学习是他的本分。
对孩子“行贿”的弊端是明显的。“行贿”带来的第一个问题,是它可能成为孩子努力追求的首要目标,从而冲淡甚至替代其做家务和学习的内在动机。心理学告诉我们,任何活动都存在着内部动机与外部动机的分野。内部动机,是由个体的自尊心、责任感、义务感、荣誉感、求知欲等内在因素引起的,俗称“我要干”、“我要学”;外部动机,则是由外力逼迫(包括金钱刺激)而引起,俗称“要我干”、“要我学”。孩子做家务、努力学习,贵在其内部动机,因为,只有内部动机才是长远而有效的动机。
“行贿”的害处,就在于以金钱物质去替代孩子的家庭学习义务感。一朝金钱物质的“行贿”刺激中止,做家务和学习的动力也就云消雾散了。
“行贿”带来的第二个问题,是让孩子从小就养成大手大脚乱花钱的恶习。一旦家长不“行贿”了,孩子就会主动向家长“索贿”。至此,亲子之间、家庭内部就会爆发新的矛盾与冲突,届时哀叹搬起石头砸自己脚的人,正是“行贿”的始作俑者——家长们了。
“孩子家务干得好,学习有成绩,奖励该不该?”咨询者提出这个问题,说明她混淆了“行贿”与“奖励”两个概念。
“孩子家务干得好,学习成绩突出,当然要奖励。”咨询师语调缓慢而坚定,“这是两个不同性质的概念。奖励,是以奖赏激励人,进一步调动被奖励者的内部动机,去争取更大的成绩。对孩子的奖励,一般以精神表扬为主,物质奖励只能给他喜欢的衣物、玩具、学习文具之类,不宜直接‘发奖金’。行贿,是以钱物买通孩子去实现自己的某种愿望,充其量只能调动孩子暂时的外部动机。所以,两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