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岁的小男孩每天晚上都跟妈妈说,他在幼儿园交上了个名叫“查理”的好朋友,还夸奖“查理”如何勇敢、如何聪明,对自己又是如何讲义气等等,简直把“查理”形容得活灵活现。然而待母亲去幼儿园开家长会时一问教师,方知幼儿园根本就没有叫“查理”的孩子——显然这个“查理”子虚乌有,完全是儿子杜撰的人物。
2岁多的小女孩珍尼把自己的一个布娃娃取名为“简”,并一口咬定“简”就是自己的妹妹。此后珍尼便在一个完全臆造的世界里尽情遨游,向往着姐妹俩一起上天入地,甚至想像着她们都嫁给了一个古代王子……更令母亲气恼的是,每当母亲为帮助女儿“恢复正常”而取走这个布娃娃时,珍尼便又哭又叫,仿佛被夺去了最爱——她已离不开这个幻想中的妹妹“简”了!
可能不少的爸爸妈妈都受到过自己年仅2-3岁的孩子讲述的“故事”或“有趣经历”的“欺骗”或“愚弄”。经历了多次“愚弄”,或面对多次无计可施的尴尬之后,很多爸爸妈妈颇觉忧心忡忡——要是孩子经常沉醉于幻想之中,那么他们今后的人格成长是否会受到致命的消极影响?
但美国教育界权威却认为,幻想,甚至带有荒唐色彩的幻想,一般集中发生在孩子的幼儿期,即2-4岁之间,是孩子成长过程中的一种自然表现,而且对孩子的人格成长起着积极、重要的作用。而在孩子长到四五岁之后,单纯幻想便很少光顾孩子的精神世界,取而代之的往往是更为理性的想像。所以家长不仅不应将孩子的幻想视作“洪水猛兽”大加讨伐,反而应该理智地鼓励孩子张开幻想的翅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