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自己的汗,吃自己的饭,自己的事情自己干,靠天靠地靠祖上,不算是好汉。”这是清代“扬州八怪”代表人物郑板桥临终时写给儿子的遗言。
郑板桥在山东潍县当县令时,年过半百得子,他却毅然决定把儿子托在堂弟郑墨家寄养。他给郑墨写了一封信,说出了他爱子见解。郑板桥在信中道:“余52岁始得一子,岂有不爱之理。热爱必以其道,长其忠厚之情,驱其残忍之性。”可见,他不把做官人家的“独苗”当小皇帝娇惯,而是要培养其善良性格。
郑板桥平生不喜欢笼中养鸟,他认为这很不尽人情人理,因此,他不喜欢孩子们做“发系蜻蜓,发缚螃蟹”之类残害生灵的游戏,有一次,他在信中关照弟弟说:“虽然要让孩子嬉戏玩耍,但要使其增长忠厚的性情,驱除他残忍的人性。”他就是这样从各个方面来陶冶孩子的性格的,即使是生活中的小事也不放过。
郑板桥平时也很重视对孩子进行尊师爱友的教育。他认为“请师傅,待同学,都不可以不慎重。”老师不一定都是海内名流,不过是一方之秀,作为家长,倘若明里暗里讲老师的不是,就会使老师心里不安,教书也不能尽心。而孩子也就会由此不尊敬老师,对学业漫不经心。
郑板桥还要求自己的孩子平等地对待同学,并且要乐于助人。他在家信中关照说:“纸笔墨砚,我们家里有的,应该不时地分给同学。在帮助贫家子弟时,不可以有‘恩赐’的观点,而应该体察他们的困难,也于真心在‘无意中赠与’。”他还告诉弟弟,对孩子和家中仆人的儿子也要平等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