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朝郭巨,家里很贫穷,兄弟三人,父亲去世后留下一些家产,郭巨都分给其他兄弟,却将母亲接到自己家中奉养,克勤克俭的生活。
后来,家里添了个儿子,生活更加艰苦,母亲总将好吃的留给孙子,郭巨很痛心,就让孩子在吃饭的时候出去玩。有一天孩子出去玩,溺水而亡。
为了不让母亲伤心,他叮嘱妻子,千万不要让母亲知道,并对妻子说:“子可再有,母不可复得。”
郭巨的妻子不敢违背丈夫的话,赶紧挖坑。当挖到三尺深时,突然有一雷巨响,震醒了他的儿子,这时看到坑内有一坛黄金,上面写着“天赐黄金,郭巨孝子,官不得夺,民不得取”十六个字。
夫妻得到黄金,回家孝敬母亲,供养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