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万章问曰:“《诗》云:(1)‘娶妻如之何?必告父母’。信斯言也宜莫如舜,舜之不告而娶,何也?”
孟子日:“告则本得娶。男女居室,人之大伦也。如告,则废人之大伦以怼父母,(2)是以不告也。”
万章曰:“舜之不告而娶,则吾既得闻命矣,帝之妻舜而不告,(3)何也?”曰:“帝亦知告则不得妻也。”
万章曰:“父母使舜完凛,(4)捐阶,(5)瞽瞍焚廪;使浚井,(6)出,(7)从而揜之。(8)象曰:(9)‘谟盖都君咸我绩。(10)牛羊父母,仓廪父母,干戈朕、琴朕,弤朕,(11)二嫂使治朕栖。’(12)象往入舜宫,舜在床琴。(13)象曰:‘郁陶思君尔!’(14)忸怩。(15)舜曰:‘惟兹臣庶,(16)汝其于予治。’(17)不识舜不知象之将杀己与?”
曰:“奚而不知也?(18)象忧亦忧,象喜亦喜。”
曰:“然则舜伪喜者与?”
曰:“否。昔者有馈生鱼于郑子产,子产使校人畜之池。校人烹之,(19)反命曰:“始舍之圉圉焉,(20)少则洋洋焉,(21)攸然而逝。’(22)子产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校人出,曰:‘孰谓子产智?予既烹而食之,曰得其所哉,得其所哉。’故君子可欺以其方,(23)难罔以非其道。彼以爱兄之道来,故诚信而喜之,奚伪焉?””
【注释】 (1)此处诗句引自《诗·齐风·南山》,相传这是首讥刺齐襄公的诗歌。
(2)怼(dui 对):朱熹《集注》云:“雠怨也。舜父顽母嚣,常欲害舜,告则不听期娶,是废人之大伦以雠怨于父母也。”
(3)帝之妻舜而不告:“按古代礼仪,确定子女的婚姻关系必须有双方的“父母之言”。
(4)完:赵注云:“治也。”
(5)捐阶:朱熹《集注》云:“捐,去也;阶,梯也。”
(6)浚井:淘井。按,井用久了,井底会积存淤泥,所以要定期淘洗。
(7)出:赵注云:“使舜浚井,舜人而即出,瞽瞍不知其已出,从而盖其井。”一说,此“出”是指瞽嗖等人出来。
(8)揜:同“掩”,掩盖。
(9)象:舜的同父异母弟弟。
(10)谟盖都君咸我绩:朱熹《集注》云:“谟,谋也。盖,盖井也。舜所居三年成都,故谓之都君。咸,皆也。绩,功也。”
(11)弤(di 抵):赵注云:“雕弓也。”
(12)栖:朱熹《集注》云:“床也,象欲使为己妻也。”
(13)在床琴:坐在床上弹琴。古代的床是多功能家具,日常亦作为坐具,后来才专用为卧具。
(14)郁陶:朱熹《集注》云:“思之甚而气不得伸也。”
(15)忸怩:惭愧的样子。
(16)惟兹臣庶:《说文》云:“惟,凡思也。”段玉裁注:“凡思,谓浮泛之思。”兹,此。
(17)子予洽:此处的“于”作“为”解。
(18)奚而:犹言如何、怎么。
(19)校人:赵注云:“主池沼小吏也。”
(20)圉圉(yu 雨):朱熹《集注》云:“困而未舒之貌。”
(21)洋洋:赵注云:“舒缓摇尾之貌。”
(22)攸然而逝:朱熹《集注》云:“自得而远去也。”
(23)欺以其方:朱熹《集注》云:“谓诳之以理之所有。”
【译文】
万章问道:“《诗》说:‘娶妻该怎么办?必先禀告父母。’相信这道理的该没人比得上舜了,舜不禀告父母就娶妻,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说:“禀告就不能娶了。男女生活在一起,是人与人的重要伦常关系。如果禀告,就是把废弃这一重要的伦常关系归咎于父母,所以就不禀告了。”
万章说:“舜不禀告父母就娶妻,我已经聆听了你的教诲,帝尧嫁女儿给舜却不告诉他父母,是什么道理呢?”
孟子说:“帝尧也知道告诉了就不能把女儿嫁给他了。”
万章说:“父母叫舜去整修谷仓,抽去了梯子,父亲瞽瞍放火焚烧谷仓;要他去淘井,等其他人出来后就堵塞了井口。弟弟象说:‘设法除掉舜都是我的功劳。牛羊给父母、粮仓给父母,盾和戈归我,琴归我,雕漆的弓归我,两个嫂嫂让她们伺候我睡觉。’象走进舜的屋子,舜坐在床上弹琴。象说:‘我想得你好苦啊!’神色羞愧。舜说:‘我想着那些臣民,你替我来管理。’我不明白,舜难道不知道象要杀害自己吗?”
孟子说:“怎么会不知道呢?象忧愁他也忧愁,象高兴他也高兴。”
万章说:“那么,舜是假装高兴吗?”
孟子说:“不。过去有人送了条活鱼给子产,子产叫校人把它养在水池里。校人把鱼烹煮了,回来报告说:‘刚放掉它时还游得不太灵活,过了一会,就自在地甩着尾巴,悠然地游走了。’子产说:‘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得到合适的去处了!’
校人退了出来,说:‘谁说子产聪明?我已经把鱼烹煮着吃了,他却说,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得到合适的去处了。’因此,君子能用合乎情理的方法欺罔,却难以用违背常规的手段诳骗。象用喜爱兄长的做法作表示,所以舜真诚地相信而感到高兴,假装什么呢?”
【段意】
此章仍是讲述舜的孝行。舜的父亲、弟弟都加害于他、不喜爱他,但他仍然恪守道德。万章用“假装”来理解舜的行为,孟子不同意,他认为舜是真诚地相信了父亲和弟弟的解释。因为君子是恪守正道的,所以他可能会受到“合平情理”的蒙蔽,但这并不表明君子不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