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议事者身在事外,宜悉利害之情;任事者身居事中,当忘利害之虑。
【译文】
评论事物得失,以超然的身分置身事外,就能了解掌握事情的始末通晓利害;反之如果以当事人的身分,而置身事中,就要暂时忘怀个人的毁誉,才能专心策划并推动所担负的任务。
【注解】
任事:负责某事。
【评语】
“当局者迷,旁观者清”,可见要想对某事作公平的论断,超然事外,将会使自己的思路得以拓展。而且有时迷于局内时,可以先放一放,别让思路限于一隅。可事情往往并不等你避开就劈天盖地而来,这时必须以清醒的头脑,公正的心态把个人的恩怨、毁誉放到一边,一心一意去把事情办好,为公众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