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哀公问于孔子曰:“夫国家之存亡祸福,信有天命,非唯人也。”孔子对曰:“存亡祸福,皆己而已,天灾地妖,不能加也。”
公曰:“善!吾子之言,岂有其事乎?”
孔子曰:“昔者,殷王帝辛之世,有雀生大鸟于城隅焉。占之曰:『凡以小生大,则国家必王而名必昌。』于是帝辛介雀之德,不修国政,亢暴无极,朝臣莫救,外寇乃至,殷国以亡,此即以己逆天时,诡福反为祸者也。又其先世殷王太戊之时,道缺法圮,以至夭蘖,桑谷于朝,七日大拱。占之者曰:『桑谷野木,而不合生朝,意者国亡乎!』大戊恐骇,侧身修行,思先王之政,明养民之道,三年之后,远方慕义。重译至者,十有六国,此即以己逆天时,得祸为福者也。故天灾地妖,所以儆人主者也;寤梦徵怪,所以儆人臣者也。灾妖不胜善政,寤梦不胜善行,能知此者,至治之极也。唯明王达此。”
公曰:“寡人不鄙固,此亦不得闻君子之教也。”
——《孔子家语•五仪解第七》
【白话易解】:
鲁哀公有一回向孔子请教说:“国家的存亡祸福,确实是天意,不单是由人决定的啊。”孔子回答说:“祸福都决定于自己罢了,天灾地妖对它是不能施加影响的。”
哀公说:“好。但您所说的,难道有什么事实根据吗?”
孔子说:“过去,在殷纣王的时候,有一只小麻雀在城楼上生了一只大鸟,占卜说:『凡是小的养育大的,则国家必定兴旺,国运一定昌盛。』于是纣王凭借着雀的吉兆,不治理国家政务,残暴到了极点,满朝文武没有一个能阻止他的,以致敌军来了,殷国就被灭了。这就是因为自己的行为违背了上天的意志,使得本来是奇福反而变成了大祸。
还有纣王的先祖殷王太戊的时候,政治紊乱,法制败坏,以致庙堂之上长出了桑和谷的幼芽,才七天就长成双手合抱那么大。占卦的说:『桑和谷本来应该生长在田野,不应长在庙堂之上,料想国家可能要被灭亡了吧?』太戊听了非常害怕,于是很谨慎地修养身心,考察先王的仁政,明确养民的良法。这样过了三年,远方的人仰慕他的仁义,展转翻译到殷国来的有十六国。这也是用自己的行为去改变上天的意志,转祸为福。所以天灾地妖,不过是上天用来警告君主;异梦怪兆,不过是上天用来警戒人臣。灾妖不能胜过良善的政治,寤梦不能抵过人的善行。能够明了这一点,便可以实现最好的政治目标。唯有明王能通达此理。”
哀公说:“我要是不这么鄙陋,一再向您请教,也不可能听到这番很受益的话啊!”
“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祸福相依,可以互相转化。懂得这个道理,便不易被外境动摇。因为一切皆有原因,不在外,而在自己。因此,当人生遇到顺境,飞黄腾达之时,不必过于高兴,否则得意忘形,反会引来祸端。遇到逆境、挫折,也不必灰心失意,能谨慎修身,广行善事,仍然可以转祸为福,遇难呈祥。
鲁哀公以为,祸福天定,却不知是自己造成。因而,祸福的转变,也在于自己。夫子知道此理,引用了以往纣王与太戊的实例来说明。我们能静心细看,其实于最初的祸福之兆,也是由自身引来。像殷纣王帝辛继位后,于起初重视农桑,鼓励耕作,于是国力强盛。他统一东南以后,把中原先进的生产技术和文化向东南传播,推动了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促进了民族融合。因而,有了吉兆也是理所当然。然而后期,殷纣王却居功自傲,建鹿台,造酒池,穷奢之极。宠爱妲己,滥用刑罚,又杀比干,囚箕子,远贤臣,以致牧野之战时大批俘虏倒戈,国家灭亡。
由此可见,祸福皆由于自身造成,天灾地妖不过是警示而已。因而有言:“命自我作,福自我求。”孟子亦曰:“行有不得,皆反求诸己。”能从自身寻找原因,那么,遇到灾祸之兆,更当起惭愧心,忏悔过往,改恶向善。如此,不仅有利于灾难的化解,还能转祸为福,使幸福更加绵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