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之义利观
义,"义者,宜也"(《中庸》),便是"适宜"的意思,后来则代指人类社会活动和人际关系中应当尊循的最高原则和应当追求的最高道德;利,是指能满足人类生活需要的利益和功利,这概念出现得很早。
义利问题是中国古代道德理论中的一个重要问题,如何处理好两者关系,对国家、政治、经济、伦理及社会风尚都具有十分重创要的作用。
几千年来,历代思想家对它进行了反复讨论。诸子中,法家提出了"贵利轻义"主张;道家以既超道义有超功利的态度来看待义利;而墨子既不是重义轻利,也不是重利轻义,而是义利合一,志功双规;而儒家创始人孔子提出了"重义轻利"(或者说"先义后利")思想。
孔子提出了"君子义以为上"(《论语·阳货》),孔子一方面继承了春秋中期晋国大夫丕郑、里克的观点,也认为"义以生利",所不同的是孔子强调行义要符合礼的规定,孔子说:"礼以行义,义以生利,利以平民,政之大节也。"(《左传》)认识到利益是使老百姓安定的重要因素,治国安民不能忽视利益的取得。就社会而言,孔子并不否认功利是其发展的重要基础。《论语·子路》里,孔子在进入卫国时,曾和冉有说过一段在"庶"(人口兴旺)、"富"(生活富裕)、之后进行"教"(教育)。由此可见,孔子肯定了实际功利对于社会发展是不可缺少的。
另一方面,在义利关系上,孔子又明显表现出以义制利,先义后利的思想,孔子说"见利思义"(《论语·宪问》)。符合道义,取之无妨,这叫做“义然后取’(《论语·宪问》。在孔子在与子贡谈论食、兵、信、三者孰为重时,孔子以信为第一,认为“民无信不立'(《论语·颜渊》)。足食和足兵体现了功利追求,而民信则属于道德追求的范围,这段话是子贡以非此即彼的极端形式,要求孔子在义利之间做出选择。在这种对立下,孔子将道德追求置于优先于利的地位。
一言以蔽,我们不难发现"重义轻利"是适合我们现在社会的义利观。
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道德和金钱的关系问题明显的凹现出来了。正确看待和处理义和利的关系问题,是一个很大的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做人、立身的大事,我们应当高度重视。孔子所说的"见利思义",有助于启迪社会成员在这方面做出正确的道德取向。
尽人皆知,当今社会"拜金主义"蔚然成风,"物欲横流"势不可挡。那么我们现在要做的应是去规范,也就是如何让它'理性'。而我们完全可以鉴借孔子的"重义轻利"来近行调节。
孔子的义利观显然是大题目,不才所学甚浅,故再引卫君翰兄一文,该文观点新颖,见地颇深,今摘录如下——
举一些论语中的例子,简要说明一下孔子思想中的义及义与利之间的关系。
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于比。君子对于天下的事情没有一定的主张非要怎样不可,也没有一定反对的事情,一切行事只求合于义。
这章直接说明了义是君子对于一切天下事物的行事衡量标准,而且这个标准不是固定的,而是会改变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