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日:“人之易其言也,(1)无责耳矣。”(2)
【注释】
(1)易:赵注、朱熹均训为“轻易”。
(2)无责:没有责任心。前人对此句有多种说法,或说是没有遭到失言的挫折,或说是因没有进言之责而轻易不劝谏,或说是不足责备,皆觉不甚妥贴。
【译文】
孟子说:“人们如此出言轻率。是因为没有责任心的缘故。”
【段意】
儒家在个人品德修养方面,一贯主张要慎于言辞,在《论语》中孔子曾多次以这一条诫伤自己的门徒。这一章的后半句“无责耳矣”,有的学者认为,此处的“责”是“受到责备”的意思。朱熹说:“人之所以轻易其言者,以其未遭失言之责故耳。盖常人之情,无所惩干前则无所警于后。非以为君子之学,必俟有责而后不敢易其言也。”(《集注》)盂子的这段话应该是有所针对的,可惜我们现在已不得而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