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孟子曰:“不仁者可与言哉?安其危而利其灾,乐其所以亡者。(1)不仁而可与言,则何亡国败家之有?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2)可以催我缨;(3)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孔子曰:‘小子听之!清斯濯缨,浊斯濯足矣,自取之也。’夫人必自侮然后人侮之,家必自毁而后人毁之。国必自伐而后人伐之。《太甲》曰‘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活’,此之谓也。”
【注释】
(1)乐:耽乐、沉湎。
(2)沧浪:这四句歌辞是楚歌,沧浪指汉水上游。又,焦循《正义》引卢文弨说谓沧浪指水呈青色,它既不是水名,也不是地名,恐未尽然。
(3)缨:帽子左右的丝带,用于系结颚下以防脱落。
【译文】
盂子说:“不仁的人可以与他交谈吗?他们苟安于自身的危险,贪利于自身的灾祸,耽乐于导致自身灭亡的事。不仁的人可以与之交谈,那怎么会有亡国败家的事呢?有个孩子唱道:‘清澈的沧浪水啊,能用来洗我的冠缨:浑浊的沧浪水啊,能用来洗我的双脚。’孔子说:‘后生们听着!清的水洗冠缨,浊的水洗双脚,都是水自身招致的。’人必定自辱了才有他人来侮辱,家必定自毁了才有他人来毁灭,国必定自伐了才有他人来讨伐。《太甲》说‘上天降灾还可躲开,自己作孽无法逃避’,就是这个意思。”
【段意】
此章是说,家、国、个人的兴盛衰微,都有其自身的因素,外部的条件都通过自身的因素而起作用,祸福都由人们自取。这个最根本的自身因素,孟子认为是“行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