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仁宗时,国舅鲁斋郎,倚仗皇威,胡作非为,老百姓都敢怒不敢言。一次,鲁斋郎为霸占一个良家女子,一下子逼死了好几条人命。死者的亲属告状到了开封府,当时开封府的府尹正好是公正无私、疾恶如仇的包公。包公查明了这件案子,不由得怒火中烧,下决心要为民除这一大害。但鲁斋郎与皇帝的关系非同一般,要杀掉他并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儿。包公思虑了半天,终于有了主意。他先给皇帝上了一个奏折,说有个“鱼齐即”的人,坑害百姓,作恶多端,而今又有几条人命,该当何罪。皇帝看后批了个“斩”字。包公二话没说,回去就把鲁斋郎杀了。第二天,皇帝有事宣鲁斋郎上朝,包公启奏道:“此犯乃御笔亲判,昨日已经斩了。”皇帝大惊,问是怎么回事,包公就把批文交了上去。皇帝看了,只好言不由衷地说:“苦害良民,该当此罪!”原来,包公等皇帝在批文上批了“斩”字,回到府里就在“鱼齐即”上面各添了几笔,变成了“鲁斋郎”。皇帝以为是自己昨天看花了眼,所以一点也没有怪罪包公,而包公也为民除了一害。
妙趣横生
借我一点
有个姓冢的与一个姓卜的结拜成异姓兄弟,二人志同道合情趣相投。
一次,哥哥对弟弟说:“我的姓很奇特,你看‘冢’字好像家没有头,好像官员摘掉帽子一样,很难看。现在我和你商量一下,把你那‘卜’字腰中的一点挪移到我冢字头上,让我出头成家,岂不是好事?”
弟弟答道:“将一点借给你成家当然是好事,不过成全了你,可是我现在就光棍一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