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是在抗日战争时期的新四军和山东军区所属部队的基础上发展而成的。抗日战争胜利后,按照中共中央军委的部署,山东军区领导机关和大部分主力部队、新四军第3师,都于1945年9月至10月调到东北,新四军军部和一部分主力北移山东,由新四军军部兼山东军区;为适应动机作战需要,将北移的新四军第 l、第2纵队和山东军区留下来的第7、第8师合编为山东野战军,山东军区和野战军均由陈毅任司令员,黎玉任政委;新四军留在苏皖地区的部队组成华中军区 (司令员张鼎丞,政委邓子恢)和华中野战军(司令员粟裕,政委谭震林), 仍归新四军建制。
1946年 6月,全面内战爆发,华中野战军在苏中七战七捷之后,逐步北移,与山东野战军靠拢。1947年1月,中央军委命令:新四军兼山东军区改称华东军区,山东野战军与华中野战军合并,组成华东野战军,陈毅任山东军区司令员、山东野战军司令员兼政委,饶漱石任军区政委,张云逸任军区副司令员,黎玉任军区副政委,粟裕任野战军副司令员,谭震林任野战军副政委,野战军统一整编为第 l、第 2、第3、第4、第 6、第 7、第 8、第 9、第 10、第 l l、第 12纵队和特种兵纵队。由广东北撤至山东的两广纵队也编入军区序列。8月,陈毅、粟裕率第l、第3、第 4、第 6、第 8、第 10纵队转入外线,挺进豫皖苏,配合刘(伯承)邓(小平)、陈(赓)谢(富治)大军经略中原,留在山东内线的部队又建立了第 13纵队、渤海纵队和鲁中南纵队。
1949年春,根据中央军委统一整编命令,华东野战军改编为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野战军,陈毅任司令员兼政委,粟裕任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委,潭震林任第一副政委,张震任参谋长,唐亮任政治部主任,下辖第7兵团(司令员王建安,政委潭启龙,辖第21、第22、第23、第35军)、第 8兵团(司令员陈士榘,政委袁仲贤,辖第24、第25、第26、第34军)、第 9兵团(司令员宋时轮,政委郭化若,辖第20、第27、第30、第 33军)和第 10兵团(司令员叶飞,政委韦国清,辖第28、第29、第31军),野战军总兵力达58万多人。1949年4月渡江战役期间,以起义的原国民党军海军第2舰队为基础编组中国人民解放军华东海军,张爱萍任司令员兼政委,这是人民解放军最早的海军部队。5月,第三野战军受命进军并经营东南各省。不久,第三野战军机关与华东军区合并。